沂水县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庆国庆“敏德化工杯”首届武术大会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沂水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沂水县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沂水县武术协会

三、协办单位

沂水县太极拳协会

沂水县健身气功协会

沂水县昆仑拳武术研究院

沂水县苍龙功夫院

沂水县东正跆拳道俱乐部

沂水县云博跆拳道俱乐部

沂水县坤泰搏击健身馆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6日-7日

地点:沂水县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及个人

各武术俱乐部、跆拳道馆、武术协会会员、县武术协会注册的相关武术组织,全县广大太极拳习练者。

六、传统武术竞赛项目

(一)比赛为国家体育总局认定的129种拳种套路,如:

少林拳、南拳、昆仑拳、形意、八卦、八极、象形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洪拳等拳种。

(二)器械(单、双、软及流传有序的各兵器流派或在民间群众中广泛流传的传统武术兵器套路)

单器械:刀、枪、剑、棍等;

双器械:双刀、双剑、双枪、双匕首、双钩、双戟、双拐等;

软器械:九节鞭、三节棍、双鞭、流星锤等。

七、太极拳竞赛项目

(一)国标太极拳规定套路

1、太极拳:陈式、杨式、武式、吴式、孙式太极拳;24式、42式国标规定太极拳等。

2、太极器械:42式、32式太极剑等。

(二)传统太极拳套路

1、传统太极拳:陈式、杨式、武式、吴式、孙式太极拳及其它传统太极拳。

2、传统太极器械:太极剑、太极刀及其它传统太极器械。

(三)集体项目

每队6-12人,男女、组别不限,拳、器械均可(必须配音乐)。

八、传统武术及太极拳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两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可派领队1名,教练1名,队医1名,运动员6至12名(男、女不限)。

(二)个人限报2项(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集体项目。

(三)年龄分组: 

A组:7—18周岁; 

B组  19--65周岁;

(四)各个单项各组,男、女同一组内编组录取。

(五)参赛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年龄,同时提交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七)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器械自备)。

九、武术及太极拳竞赛办法

(一)遵循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规定项目中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24、42式太极拳等和32、42式太极剑、刀等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太极剑竞赛套路》。

传统太极套路必须具有传统风格特点并以传统基本动作为内容的套路形式,竞技太极套路不予评分。

(三)每单位参加集体项目的运动员不得少于6人(6至12)人,每少1人,在本队集体项目的最后得分中扣0.5分,累计扣分。

(四)套路比赛时间规定

1、个人传统武术套路、拳术、器械:50秒至2分钟;

2、集体传统武术套路、器械3-4分钟,须配音乐(自备CD光盘或MP3播放器),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

3、传统太极拳个人套路比赛项目时间为4-6分钟,太极器械3-4分钟;

4、国标规定太极拳个人比赛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4-6分钟,太极器械3-4分钟,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

5、集体项目:时间为4-5分钟,须配音乐(自备CD光盘或MP3播放器),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

十、跆拳道参赛项目

1. 品势比赛

(1) 个人比赛

(2) 团体比赛:比赛队伍由 3-9人组成,不分男女。

组别

比赛类型

指定品势

初级组

个人赛

太极 2章

团体赛(不分男女)

中级组

个人赛

太极 4章

团体赛(不分男女)

 

高级组

个人赛

太极 7章

团体赛(不分男女)

2、项目组别

(1)初级组:黄绿带及以下(7--10级)

(2)中级组:蓝带及以下(4--6级)

(3)高级组:红黑带及以下(1--3级)

注: 俱乐部可多组报名,个人集体可兼报,所有参赛运动员年龄要求7--18周岁。

3、跆拳道竞赛办法

根据跆拳道协会品势规则的有关规定,判分标准如下:

(1)准确度

判分点包括基本动作和各品势动作的准确度

(2)熟练度

判分点包括动作的幅度、平衡性及动作的速度和力量

(3)表现力

判分点包括动作的刚柔、缓急、节奏和运动员表现出的气势

4、评分办法:总分成10分

(1)精准度基础分5分

扣分点

①小失误扣0.1分

②明显错误0.5分

(2)熟练度基础分3分

扣分点

①动作幅度、平衡性、动作速度及力量在比赛中出现细小失误每次扣0.1分

②动作幅度、平衡性、动作速度及力量在比赛中出现明显错误每次扣0.5分

(3)表现力基础分2分

扣分点

①动作的刚柔、缓急、节奏以及气势不能够明确的表现出来时每次失误扣0.1分

②动作的刚柔、缓急、节奏以及气势不能够明确的表现出来并出现严重错误时扣0.5分

备注:品势比赛按照准确度、熟练度和表现力,核算其得分,裁判评分中,取平均值。

十一、奖励办法

(一)团体名次

团体奖励办法: 跆拳道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太极拳套路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太极器械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

(二)个人项目按报名人数设不同的奖励名次。

三)设“武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若干。

十二、裁判和仲裁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二)主要裁判和仲裁委员由沂水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及沂水县武术协会统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

(二)请参赛队于截止时间前至沂水县武术协会办公室(沂水县中心南街红城路如意家园南门斜对过武术协会,联系人:许登丰,联系电话:18769929726、13054908252,微信同号)和赛事竞委会(联系方式详见补充通知),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869112936。逾期者不予受理。

(三)报名表寄出后,如需更换运动员或更改参赛项目,需在报到前3天內书面申请报组委会同意。

(四)各单位报到具体时间、地点祥见补充通知。报到时请提交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赛。

十四、经费

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十五、其它事项

(一)各参赛队在报名中,应对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参赛项目等内容核对准确,若与本规程报名、报项规定不符,由大会编排记录组处理,不再征求报名单位意见。

(二)各参赛队须统一比赛服装并符合武术气功项目特点,集体项目款式、颜色统一,参赛用鞋需为运动鞋类。

(三)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用及用餐费用自理。

(四)参赛队需办理队员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提交县区级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五)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不适宜比赛,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年龄要求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不易参加运动的疾病。否则,如出现任何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发布者:沂水县体育总会   点击数:888   发布时间:2021-10-01 00:00:00   更新时间:2021-10-11 15:45:24
正在加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