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实施体育服务产业跨越发展工程,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0亿元。一是充分发挥安丘全国体育先进市、全国文化先进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全国生态示范区等人文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市场繁荣发展;二是重点培育休闲体育、民族特色体育等项目。初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公益性与市场化协调发展的服务体制与机制,基本建成以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体育培训与服务中介、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场馆服务、体育设施建设与文化、旅游、康复等业态融合发展的综合性服务体系。

今后三年,重点抓好体育健身设施、体育社会组织、体育特色健身项目的建设和发展。一是加强体育健身设施的普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1.2平方米,中心城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和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全覆盖。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40%。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二是加快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全市体育社会组织总数达到50家,会员人数达到10万人。三是特色体育和传统体育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以武术、自行车运动、高智尔球等为切入点,将中国安丘海峡两岸武术交流赛、中国安丘自行车挑战赛、中国安丘国际高智尔球邀请赛等打造成国际品牌赛事;大力发展和普及健步行、自行车、登山、健美操、航模和少数民族特色体育项目,逐步将我市打造成知名的体育休闲城市。

2017年,一是大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眼于建设现代化开放城市的发展定位,在中心城区建设综合性公共体育服务健身中心2处,各镇街区要建有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处。提升完善“中心城区15分钟健身圈”,提升城市形象,发挥其综合效益。加快建设一批城市社区、居住小区等便民利民健身锻炼公共体育设施,新建社区的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要预留体育用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城市公园应依据《公园设施规范》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绿地、广场和山地等有条件区域也应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在坚持公益性和以体为主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实现多元发展。鼓励社会各界捐建公益性体育设施或投资兴办经营性体育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体育场馆安全服务管理规范,体育场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救护设备,并按相应标准配备教练员、辅导员和安全员。加强镇街区体育健身中心和健身休闲广场建设,在行政村大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健身需求。二是加快体育健身服务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广泛宣传全民健身理念和文明健康方式,激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热情。积极推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推广“运动处方”,发展运动医学和体育康复医学。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为群众提供体质测试服务,引导大众体育消费,激发体育市场活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全民健身服务业,培育以俱乐部为主体的体育健身市场。注重各个群体的健身需求,形成结构合理、形式多样、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鼓励商业性体育健身场所在非高峰时段低价向市民开放。以体育单项协会和体育俱乐部为主线,突出普及性强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项目;充分利用我市人文特色、丰富山水、生态自然等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体育产业对其他相关产业的促进作用,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康复、运动医学、体育建筑、电子竞技、体育竞技表演;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组织依法开发自身及体育赛事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以体育劳务、体育场馆建设和服务、技术培训等为重点,逐步扩大我市的体育服务贸易。积极发展体育会展业。推动生态体育休闲、山地自行车运动、环湖自行车骑行运动、徒步山水游、户外拓展、垂钓等体育项目的开展,促进休闲、观光、娱乐、度假、运动体验等为主要形式的运动休闲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运动休闲产业,支持发展以体育运动休闲为服务内容的俱乐部。积极扶持体育类社会团体发展壮大,充分发挥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示范与带动,引导市民扩大运动休闲消费。三是积极发展体育竞赛与表演业。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全民参与”的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机制,把握体育竞赛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转变的机遇,推进体育赛事市场化、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进地方传统体育文化的挖掘、整理、规范和推广,大力推进“品牌赛事”。办好中国安丘海峡两岸武术交流赛、中国安丘自行车挑战赛、中国安丘国际高智尔球邀请赛等知名赛事,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体育品牌。至少承办1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品牌形象的国际国内重要体育赛事,活跃体育竞赛市场。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举办各类赛事活动,重点发展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室内运动和自行车、徒步、滑雪、游泳等户外运动。借鉴国内外体育赛事组织运作经验,探索综合性赛事和单项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延伸体育赛事产业链,积极开发赛事冠名权、体育广告经营权、门票销售权、赛事转播权以及体育文化衍生产品,建立良性发展的体育赛事产业经济。四是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认真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的体育彩票销售管理体制。坚持以健康、安全、稳步发展为目标,协调推进产品、品牌、技术、渠道、队伍等方面的基础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完善销售网络,培育和拓展体育彩票市场,不断扩大发行量,年底力争突破1.3亿元。五是着力扶持一批有资质、重信誉、讲品牌的体育培训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广泛开展体育夏(冬)令营及课余培训活动。大力推行中小学生游泳项目,抓好游泳池建设、游泳俱乐部的发展。依托学校、体育社团组织、俱乐部等建设培训基地,广泛开展体育培训。加强体育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内容、培训考试和培训证书颁发等方面的管理。积极推进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制度,重点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等体育专业人员。对教练员、辅导员、裁判员实行岗位培训制度。完善体育培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培训市场经营秩序,推动体育培训业规范发展、有序竞争。 

保障措施,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等支出,可按照税法规定享受税前扣除。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场馆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0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可按规定视情况免征或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体育服务企业水、电、气、暖按一般工业使用价格执行。二是放宽准入条件。体育产业享受国家、省、潍坊市和我市有关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支持中小微型体育企业的发展,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对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注册后,再到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三是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体育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扶持体育组织、体育企业、体育人才等,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和体育产业骨干企业。强化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将全民健身活动与公益性体育竞赛组织承办、体育职业与运动专业技能培训、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公益性体育文化产品创作与宣传、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与推广、公共体育设施运营与管理、公共体育规划政策研究与资讯信息统计分析、体育场馆设施和健身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担。充分利用市政府已经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促进体育企业创业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对用于群众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对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的单位和学校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体育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利率优惠或适当延长贷款期限,鼓励担保企业为体育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积极推进银体合作,探索开发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开发多样化保险产品。四是依法保障体育设施用地。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对社会力量兴建体育场(馆)等设施,在用地方面给予支持。对因城乡建设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等设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报批。经批准拆除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按照规划要求择地重建,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

 

 


发布者:安丘市体育总会   点击数:467   发布时间:2017-09-13 09:05:27   更新时间:2017-09-13 09:07:58
正在加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