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7年度“乒乓球运动之星”比赛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健身意识,促进我市乒乓球运动水平提高,我局定于2017年11月18日至19日在寿光市鲁盛乒乓球俱乐部举行2017年度“乒乓球运动之星”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接通知后,抓紧组队训练,积极报名参赛。
附:2017年度“乒乓球运动之星”比赛规程
寿光市体育局
2017年10月31日
2017年度“乒乓球运动之星”比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7年11月18日—19日,在寿光市鲁盛乒乓球俱乐部举行。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寿光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寿光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三、参加单位
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乒乓球俱乐部
四、竞赛项目
混合团体
五、参加办法
(一)人数规定:各队报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1人,分别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至1981年12月31日)、46周岁以上(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各一人,以身份证为准。
(二)队员资格:凡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后,自愿参加比赛,并必须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有参赛队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⑴具有寿光本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⑵拥有寿光本地企事业单位社保(需在2016年1月1日前开始交纳)、纳税证明等可确认实事劳动关系的;⑶本人在寿光市拥有产业(房产证、营业执照、资产证明等,需在2017年1月1日以前登记注册);⑷本地中、高等院校在校学生(需出示学生证)。队员可互相交流,但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可以单位或企业冠名形式报名,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比赛时需交验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项目为混双、男双、混双、男单、女单,AB(XY)为男子,C(Z)为女子,比赛顺序为AC(XZ)、AB(XY)、BC(YZ)、A(X)、C(Z)。
(三)根据报名队数确定竞赛办法。每场团体赛的比赛办法为五场三胜制,每场采用三局两胜11分制。
(四)每队2016年“乒乓球运动之星”获得者不得超过两位。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比赛奖励团体前六名,每队奖励1500元,并颁发奖杯。
八、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打印报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医务部门章(如不体检,后果自负),于11月14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体科(商务小区4号楼248室)。
(二)各队于11月18日上午7:40到体育中心会议室开领队教练会。
九、经费
各代表队参赛费用自理;体育局负责奖品费。
十、仲裁委员会,裁判员
由体育局统一选调,名单另发。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归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7年度“乒乓球运动之星”比赛报名表
单位(章): 领队教练: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单位 | 备注 |
医务证明(章): 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