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二届“足协杯”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济宁市足球协会

二、协办、承办单位

兖州区足球协会

曲阜市足球协会

邹城市足球协会

泗水县足球协会

微山县足球协会

汶上县足球协会

梁山县足球协会

金乡县宇辰冷链足球俱乐部

济宁市亿佳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济宁互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济宁市新和运体育有限公司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9月23日--2017年10月15日每周六、日

比赛地点:济宁市第一中学北湖校区足球场

四、竞赛项目

足球男子组11人制

五、参赛办法

(一)济宁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各1支参赛球队。

(二)每队限报队员20人,领队1人、教练1人,队医1人。领队、教练可兼队员(在规定名额内),但必须报名时注明。

(三)曾于2015-2017年在中国足球协会或境外足协注册过的运动员不允许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及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队员不允许上场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11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

(三)比赛用球

比赛使用中国足球协会指定的5号足球,由赛事组委会提供。

(四)比赛场地

在组委会检查、批准的天然或人造草皮球场进行。

(五)比赛时间

1、所有场次比赛,必须严格按照组委会所安排的日程和规定的时间进行。

2、全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时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六)名次决定办法

1、常规比赛(80分钟)内胜队得3分,平队1分,负队得,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之间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七)淘汰赛阶段全场比赛结束后仍为平局,无加时赛,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定胜负。

七、奖励办法

(一)比赛录取前三名进行奖励。第一名代表济宁市参加11月上旬举办的2017“山东省足协杯”比赛。

(二)比赛评选最佳射手、最佳守门员、最佳球员、各一名,最佳裁判员三名。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

八、裁判和仲裁

裁判长、裁判员由济宁市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选派

仲裁委员会人员由主办单位根据比赛需要予以安排。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在2017年9月20日前将报名表以传真(加盖公章)和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至济宁市足球协会(联系人: 马体:17753784186  18253797580邮箱:jnszqxh@163.com)。

(二)各单位参赛运动队领队及教练员于2017年9月21日下午两点前报到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十、经费

每队收取报名费2000元,保证金3000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发布者:济宁市足球协会   点击数:3110   发布时间:2018-01-19 10:14:16   更新时间:2018-01-22 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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