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州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气功比赛暨2023年青州市健身气功锦标赛的通知

青州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气功比赛暨

2023年青州市健身气功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年10月15日(星期日)7:30,在青州市寰宇运动中心举行。

(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青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青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青州市委

青州市妇女联合会

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州市卫生健康局

青州市融媒体中心

青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青州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青州市太极拳协会

三、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 活力青州

四、参赛单位

各镇、街、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俱乐部及健身站点。

五、竞赛项目

(一)规定套路:健身气功《八段锦》、《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马王堆导引术》、《大舞》、《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太极养生杖》。

六、参赛办法

(一)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及心脑血管疾病等病史及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体温大于等于37.3℃不得参加。

(二)每支参赛队可报领队一名,教练一名,运动员16名(男女不限)。

个人单项:每人限报1项,每队同一项报名不得超过2人。

集体项目:每队8—16人,男女、组别不限,人数不得少于8人,少于8人在本队集体项目最后得分中扣0.5分,累积扣分。

(三)年龄分组

A组 :16岁以下(2007年1月1日后出生)

B组:17岁—29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C组:30岁—44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D组:45岁一59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E组:60岁以上(1963年12月31日前出生)

(四)参赛人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参赛前应提前了解比赛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建议到相关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选择参与,一经报名,视为本人和直系亲属了解并同意比赛条款,比赛期间出现任何意外情况,活动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健身气功协会最新审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

(二)队形排列:成两列横排错位、平形四边形站立。

(三)配乐: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采用国家健身气功协会规定的健身气功比赛无口令或带口令音乐。

(四)比赛服装要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每只代表队的服装样式,颜色须统一。

八、录取与奖励

1、个人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分别为:一等奖40%;二等奖30%;三等奖30%,获奖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

2、集体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录取比例分别为:一等奖40%;二等奖30%;三等奖30%;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运动队,分别颁发证书、奖杯、奖品。

九、报名和报到

1、报名:报名表电子版于9月28日18: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771684351@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老师13863696802(微信同号)。

2、报到:各参赛运动员于2023年10月15日上午7:00前到市寰宇运动中心(汽车站南鞋帽市场南头院内)报到。

3、经费:各参赛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及参赛费,比赛费用由大会承担,其他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十、保险

大会组委会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议参赛运动员在此基础上叠加购买其他商业保险。

十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二)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二、申诉

参赛队如果对裁判评判本队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该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诉,同时交付2000元申诉费。一次申诉仅限一个内容。仲裁委员会依据申诉内容进行认真审议,查看录像,如裁判评判正确,提出申诉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如果因不服而无理纠缠,根据情节轻重,可由仲裁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直接取消比赛成绩,2000元申诉费不退回。如裁判长评判错误,仲裁委员会提出对错判的裁判进行处理,但不改变裁判结果,退回申诉费,裁判结果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     

十三、本规程由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青州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气功比赛暨

2023年青州市健身气功锦标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电话:     教练:       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

健康

状况

个人单项

(规定套路)

集体项目

(规定套路)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附件2:

个人自愿参赛责任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青州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气功比赛暨2023年青州市健身气功锦标赛,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

一、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赛事活动,具有参加本次赛事活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赛事活动组委会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二、本人明确了解参加本次赛事活动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并同意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赛事活动所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责任;承诺已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确认自己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能够适应于本次赛事活动,可以正常参加本次比赛。

三、本人授权本次赛事活动主、承办方及指定主流平面、网络媒体、自媒体平台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照片、视频等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与推广。

四、本人将向主、承办方提供身份证件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及参赛资格,保证提交的身份证件和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五、本人同意在参赛过程中遵守裁判、医疗人员和安保人员的要求,在未完成本次活动、身体不适及出现突发状况时主动退出本次活动,并承担因本人坚持本次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后果;同意接受主、承办方在本次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我本人承担。

六、本人同意主、承办方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险,确认已知悉并同意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

 

承诺人:       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名:                   

    

 


发布者:青州市体育总会   点击数:195   发布时间:2023-09-13 15:24:28   更新时间:2023-09-18 09: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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