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州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气功比赛暨2023年青州市健身气功锦标赛的通知
青州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气功比赛暨
2023年青州市健身气功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年10月15日(星期日)7:30,在青州市寰宇运动中心举行。
(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青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青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青州市委
青州市妇女联合会
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州市卫生健康局
青州市融媒体中心
青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青州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青州市太极拳协会
三、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 活力青州
四、参赛单位
各镇、街、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俱乐部及健身站点。
五、竞赛项目
(一)规定套路:健身气功《八段锦》、《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马王堆导引术》、《大舞》、《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太极养生杖》。
六、参赛办法
(一)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及心脑血管疾病等病史及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体温大于等于37.3℃不得参加。
(二)每支参赛队可报领队一名,教练一名,运动员16名(男女不限)。
个人单项:每人限报1项,每队同一项报名不得超过2人。
集体项目:每队8—16人,男女、组别不限,人数不得少于8人,少于8人在本队集体项目最后得分中扣0.5分,累积扣分。
(三)年龄分组
A组 :16岁以下(2007年1月1日后出生)
B组:17岁—29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C组:30岁—44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D组:45岁一59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E组:60岁以上(1963年12月31日前出生)
(四)参赛人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参赛前应提前了解比赛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建议到相关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选择参与,一经报名,视为本人和直系亲属了解并同意比赛条款,比赛期间出现任何意外情况,活动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健身气功协会最新审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
(二)队形排列:成两列横排错位、平形四边形站立。
(三)配乐: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采用国家健身气功协会规定的健身气功比赛无口令或带口令音乐。
(四)比赛服装要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每只代表队的服装样式,颜色须统一。
八、录取与奖励
1、个人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分别为:一等奖40%;二等奖30%;三等奖30%,获奖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
2、集体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录取比例分别为:一等奖40%;二等奖30%;三等奖30%;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运动队,分别颁发证书、奖杯、奖品。
九、报名和报到
1、报名:报名表电子版于9月28日18: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771684351@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老师13863696802(微信同号)。
2、报到:各参赛运动员于2023年10月15日上午7:00前到市寰宇运动中心(汽车站南鞋帽市场南头院内)报到。
3、经费:各参赛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及参赛费,比赛费用由大会承担,其他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十、保险
大会组委会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议参赛运动员在此基础上叠加购买其他商业保险。
十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二)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二、申诉
参赛队如果对裁判评判本队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该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诉,同时交付2000元申诉费。一次申诉仅限一个内容。仲裁委员会依据申诉内容进行认真审议,查看录像,如裁判评判正确,提出申诉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如果因不服而无理纠缠,根据情节轻重,可由仲裁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直接取消比赛成绩,2000元申诉费不退回。如裁判长评判错误,仲裁委员会提出对错判的裁判进行处理,但不改变裁判结果,退回申诉费,裁判结果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
十三、本规程由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青州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气功比赛暨 2023年青州市健身气功锦标赛报名表 | ||||||||
单位: 领队: 电话: 教练: 电话: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身份证号 | 健康 状况 | 个人单项 (规定套路) | 集体项目 (规定套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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