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平邑县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洋河股份杯2025沂蒙之巅迎新追光跑活动

一、指导单位:平邑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二、主办单位:平邑县长跑运动协会

    赞助单位:平邑洋河股份

三、协办单位:山东沂蒙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平邑县天狼应急救援队

四、赛事信息
    (一)赛事名称:平邑县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洋河股份杯2025沂蒙之巅迎新追光跑 
    (二)赛事地点:蒙山龟蒙景区

    (三)赛事规模:限报1000人。其中,竞技组(个人组)限报600人,家庭组(亲子组)限报400人。
    (四)赛事时间:
    比赛时间:2025年1月1日(星期三)(注:报名结束后分组编排各组别检录)。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18:00前。
    装备领取时间、地点:2025年1月1日7:00-8:30,龟蒙景区一门游客中心广场。

    出发时间:2025年1月1日9:00

    (五)赛事线路:沿景区旅游道从蒙山游客中心广场(起点)至东天门(终点),全程约5公里。

五、参赛要求

(一)年龄要求

1.竞技组参赛选手年龄限16周岁及以上至65周岁;

2.家庭组参赛选手年龄限6周岁及以上至65周岁;

3.每名18岁以下的参赛选手必须由一名18周岁及以上的成人陪同报名参加,18岁以下参赛选手于报名时必须由家长/监护人填妥同意声明;

4.参赛选手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按照项目的年龄规定进行报名。持有中国身份证的不接受除身份证外的其他证件报名,港澳台及外国选手可持护照及其他有效证件报名。

    (二)健康要求
  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有跑步或登山爱好。参赛选手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训练水平,决定是否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选手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项运动方可参赛。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本次比赛所设各项目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
  6.恐高症或其它相关恐惧症患者;
  7.赛前一晚上大量饮酒或睡眠不足者;
  8.孕妇;
  9.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六、报名方法
     为了赛事安全只收取比赛当天意外保险和号码簿费用,竞技组:7元/人,家庭组:7元/人。   

七、奖励办法

    (一) 参赛奖励:   

1.凡报名参赛人员均购买活动当天户外运动保险一份(短信通知),发放号码簿。

2.凡报名参赛人员活动当天凭号码布免景区大门票(可免费随行三人)。
   (二)名次奖励:

组别

男女第1名

男女第2名

男女第3名

男女4-10名

男女11-40名

竞技组

价值268元/瓶洋河蓝色经典20年纪念版两瓶;价值 150 元的蒙山旅游年卡1张

价值268元/瓶洋河蓝色经典20年纪念版一瓶;价值 150 元的蒙山旅游年卡1张

价值268元/瓶洋河蓝色经典20年纪念版一瓶;价值  150 元的蒙山旅游年卡1张

价值268元/瓶洋河蓝色经典20年纪念版一瓶;价值 150 元的蒙山旅游年卡1张

价值 150 元的蒙山旅游年卡1张

家庭组


八、竞赛细则
   (一)赛前领物:

活动当天按规定时间,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参赛号码簿。

   (二)比赛检录

为了营造良好的赛事氛围,杜绝替跑现象,参赛选手需提供号码布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检录,信息无误方可进入起跑区。

   (三)起跑顺序

1.竞技组(个人组):按照报名提报个人参考成绩编排出发顺序;

2.家庭组(亲子组):根据成年人优先,亲子靠后原则随机编排。

   (四)排名方式:

1.竞技组(个人组)以个人比赛净成绩进行排名;

2.家庭组(亲子组)欢乐跑不设排名。

   (五)关门时间

为保证比赛安全,发跑区起点设置关门时间,关门时间4小时,未在关门时间前到达的选手,视为弃权。

   (六)计时

组委会为竞技组选手提供人工计时服务。选手必须通过起点、中途检查点、终点才能获得有效成绩。

   (七)物品存放

参赛选手须按照规定到相应的存放点存放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选手可在当日比赛结束后到存包处领取个人存放物品。

   (八) 比赛违规处理

组委会将对起点、全程路线和终点进行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本场参赛资格或参赛成绩。

1.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其他人员代跑。

2.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号码簿参加比赛。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的起跑点起跑。

4.起点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跑。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进入赛道。

6.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全程。

7.未佩戴号码布、未跑完全程。

8.私自伪造、涂改、遮挡号码布参赛。

9.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比赛有序运行的。

10.赤脚或者穿着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的。

11.赤身裸体或者穿着不得体的。

12.故意损坏赛事相关设施或者场地相关设施的。

13.其他违反规则行为规定的。

九、保险

1.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险种保险金额以最终的投保保单为准),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法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等)均由参赛者自负。

2.组委会在起、终点及沿途设医疗点,医疗点有明显的标志,配备急救包。

十、特别说明:

1.参赛者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者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2.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参赛者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3.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为了保障参赛者的生命安全,经组委会授权的赛事裁判和工作人员对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的参赛者,有权终止其比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识别二维码报名

640 (5).jpeg


发布者:平邑县体育总会   点击数:365   发布时间:2024-12-27 10:06:29   更新时间:2025-01-09 15:15:14
正在加载评论...